2011年3月2日星期三

第三百章

我可以写故事吗?

这网志快忘了为什么而开始写的了。也许是国民服务,也许是一个朋友,也许是为了她。
第一篇就写了那时的心情改变,那时的转校,让我看清了许多,蛮多。
慢慢的,开始把自己的短诗发了上来,写上了属于我的句子。
后来,加上了一些感触,事件,甚至对哲学的看法。
更有些是针对某些部落格(朋友的)写的。
之间,有问过一些有些到了现在仍没搞清的问题。(都没人回我)
在部落格里,隐藏于不隐藏的方式感谢了一些现实里帮过我的人。
试过,放了些不太想让人发现却又想发泄的句子、文章,大多就那一两天。
也写过短文式的小说《幼稚职业杀手》,以主角,白衣女子的小故事,加上一些些外传。
雨露的语录也是那时开始写的,一开始只记录自己与朋友的语录,后来把看过的符合我的加了进去。
写过一些没写完的,写过很多没结局的,很多不是当局者不会明白的,更多有着多重意思的。
有时,只是想知道到底有没有人看懂,有时却故意不想人弄懂。
也许,很多背后的故事我也忘了。
像我认识的一朋友说的,记得到的,就是你的,记不起的,就算了吧。
那是总为一些些灵感写下,记录在电话内。就像刘墉的家人说的,生活的故事,很怕某天又被他用来写书。

不知自己浪费了多少灵感,不管了。


ps: 人家说,恋爱时,灵感、罗曼蒂克,都会涌现。我发现,真的, 只适合男生。

致:那个她,另一个她
记得的,就属于你的,不记得的,算了吧...
——金·富力士

2 条评论:

Shermin 说...

谢谢你把我的句子成为雨露的语录。^^

Diamond 说...

小敏:那个ps.是针对某些人的。。不是你。
谢谢你的句子。


ps:好久没有人在我这儿comment 了